依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在外籍及港、澳、台籍人员中试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武公中发〔2015〕47号)文件,全职在我校工作的外籍及港、澳、台籍人员可由个人提出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清单如下:
《外籍及港、澳、台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表》(月缴存基数不填写) ;
外籍人员有效护照或永久居留证原件和扫描件;
港、澳、台籍人员通行证扫描件;
请把上述资料电子版发送至:1336372106@qq.com。同时给财务处墙老师(电话:67885058)提交护照原件。
人才办联系人:杨春霞 白振洋
电话:67886341
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