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武汉英才”计划集中举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武人才办〔2022〕4号)精神,我校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武汉英才”举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武汉英才”项目设置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3个类别。
2022年,“武汉英才”项目聚焦产业发展、突出需求导向,吸引和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计划认定支持10名左右战略科技人才、200名左右产业领军人才、500名左右优秀青年人才,为加快建设国家级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战略科技人才
申报人应是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研究成果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对武汉市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科创平台建设有重要引领带动作用的顶尖人才(团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2020年1月1日以后由武汉市外全职来校工作(以来校起薪时间为依据),已与我校签订不少于3年的正式工作合同。
2. 职业成就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等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或发达国家(地区)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获得者;国家重大科创平台主要负责人、首席科学家或是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及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负责人。
3.“地大学者”学科杰出人才岗位或学科领军人才岗位的在聘人员或拟聘人员。
(二)产业领军人才(创新类)
创新类产业领军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2020年1月1日以后从武汉市外全职来校工作(以来校起薪时间为依据),已与我校签订不少于3年的正式工作合同。
2. 职业成就达到学术带头人或核心骨干成员,能够促进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业绩贡献较大、引领作用突出。金融管理举荐对象应当具有扎实的金融专业功底,引进前曾在国(境)内外有影响力的金融机构中担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位,主持的金融类创新项目在业内有显著引领示范效应。
3. “地大学者”学科骨干人才及以上层次岗位的在聘人员或拟聘人员。
(三)优秀青年人才
具有开放思维和前瞻眼光,从事原创性应用技术研究,是学校承担重大科研创新攻关任务的青年骨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2020年1月1日以后由武汉市外全职引进来学校工作(以来校起薪时间为依据),引进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已与我校签订不少于3年的正式工作合同。
2. 具有较好的学术背景,取得了一定的学术成果,具有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
3. “地大学者”青年拔尖人才及以上层次岗位的在聘人员或拟聘人员。
三、举荐名额及支持政策
(一)举荐名额
2022年度,我校可举荐申报产业领军人才(创新类)9人,举荐优秀青年人才24人。举荐申报战略科技人才不受名额限制。
按照“武汉英才”相关政策,我校共有3个举荐主体,分别为:中国地质大学、地质过程与矿产过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每个举荐主体可举荐3名产业领军人才(创新类),8名优秀青年人才。
校内申报时,各教学科研单位向学校举荐“武汉英才”各层次人才时,不受名额限制,需要选择依托的举荐主体。依据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武汉英才”作为武汉市的重大人才引进项目,将持续开展遴选推荐工作。
(二)支持政策
1.战略科技人才
(1)对入选人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
(2)人才项目在汉落地后,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提供“不设上限”综合资助,用于设备购置及其他生产性投入;
(3)入选人才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且在汉实施的,按照国家拨付经费的50%予以补贴,最高500万元;
(4)赋予战略科技人才充分的创新创业自主权,可自主组建团队、自主支配经费、自主使用设备、自主决定技术路线,可举荐团队核心成员纳入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队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5)为入选人才配备“一对一”服务专员,提供出入境签证便利和在华永久居留推荐、优诊优疗、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园)等服务,入选人才在汉购买首套住房不受户籍限制。
2.产业领军人才
(1)对入选人才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资助;
(2)对武汉市产业有重大贡献、能够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创业人才项目,市、区人才基金可给予股权投资支持;
(3)优先推荐产业领军人才参评国家、省级重点人才计划;
(4)为入选人才提供签证便利和在华永久居留推荐,提供高层次人才优诊优疗服务。协调安排入选人才子女就读所在辖区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选人才在汉购买首套住房不受户籍限制。
3.优秀青年人才
(1)对入选人才给予20万元项目资助(分两年拨付);
(2)支持入选人才领衔或深度参与国家、省市级重大计划项目,支持青年人才牵头组建各类科研学术机构、产业协会联盟等组织,选派参加学习培训、国内外考察等活动;
(3)优先推荐入选人才担任工青妇等社会职务,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四、举荐申报工作安排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及申报人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
1.教学科研单位党组织对人选全面考察后,提交综合审查报告(每人1份)。
2.《2022年度“武汉英才”举荐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
3.《2022年度“武汉英才”举荐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其中附件材料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5)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6)奖励证书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3类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其中综合审查报告、举荐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举荐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需提供纸质版一式1份。
电子版材料各教学科研单位以“推荐单位+武汉英才+姓名”命名统一发送至rcb@cug.edu.cn,或拷贝至工作人员。
为做好申报服务工作,人力资源部(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建立QQ工作群(群号为638066123),请申报人员实名加入。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科研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申报条件举荐人才,认真做好本年度推荐人选审核把关工作。各单位要将“武汉英才”项目作为人才引进工作的新契机,遴选推荐符合学校学科建设急需、国家战略发展需求的人才。
2.各教学科研单位要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与信息的真实。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3.各教学科研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人才引进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推荐人选的个人档案,对申报人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学术规范等有关情况进行严格把关,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确保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育人水平高超、业务能力精湛。
六、联系方式
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联系人力资源部(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黄小莹 白振洋
办公地点:南望山校区教学综合楼B1515室
联系电话:027-67886385
电子邮箱:rcb@cug.edu.cn
人力资源部(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