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度特别批次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岗位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8发布者:RCB浏览次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和特任副教授(特任副研究员)岗位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地大校办发〔202141号)(以下简称特任岗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近期组织2022年度特别批次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岗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仅组织申报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岗位申报对象为

1.截止至2022715参加学校特任副教授(特任副研究员)聘期期满考核,且考核结果优秀。

2.流动编制聘期内(以学校正式公布转事业编制文件之日为准)的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符合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岗位申报条件者。

3.其他人员不纳入本特别批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岗位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应达到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资历条件和学术标准,具体特任岗位管理办法

2.年龄要求参照特任岗位管理办法》。年龄计算截止2022630日。业绩成果特别优秀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体规定可参照特任岗位管理办法补充说明

3.业绩成果应为201871日至2022630日期间且来校入职后的成果博士后在站期间成果不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申报限制和其他要求

1.申报特别批次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岗位次数限定为1次。

2.申报岗位类型应与申报人现从事岗位一致。如原为特任副教授,申报特任教授岗位;原为特任副研究员,申报特任研究员岗位

、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提交《申请特任岗位(特别批次)情况一览表》(纸质版2和电子版)、附件材料电子版本至教学科研单位

2.教学科研单位推荐教学科研单位全面审核申报人材料2022915提交以下材料人力资源部(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1)《申请特任岗位信息汇总表(特别批次)》(纸质版1和电子版

2)《申请特任岗位(特别批次)情况一览表》(纸质版2和电子版

3申报人附件材料每位申报人合并为1PDF电子文档无需提交纸质版

电子版本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夹U盘拷贝提交

3.学校评审和聘任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优秀人才聘任至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岗位。公示发文后聘任起聘时间以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五、特别说明

本批次申报评审中,人力资源部仅对申报人员基本资历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先期不审核业绩成果条件。

评审结束后,学校将对通过评审人员的全部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收到业绩成果未达条件相关情况的异议,经查实,学校将取消聘任资格,并视轻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白振洋

地址南望山校区教学综合楼B1503

联系电话:027-67883720

邮箱:rcb@cug.edu.cn

附件:

1. 申请特任岗位(特别批次)情况一览表

2. 申请特任岗位信息汇总表(特别批次)

3. 申请特任岗位(特别批次)附件清单

4. 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和特任副教授(特任副研究员)岗位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

5.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和特任副教授(特任副研究员)岗位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补充说明

 

 

人力资源部(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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