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有关精神,现将学校组织申报2022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外(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2022年拟资助80人以内。
二、相关待遇
1.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派出项目获选人员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其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2.获选人员在站期间按学校政策享受博士后薪酬待遇,派出期间参照学校出国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三、申报条件
1.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 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合作导师和进站单位同意并形成书面意见(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获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3. 申请人为未进站的202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先进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4. 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 名的高校(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 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 & World Report 为参考)、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如拟接收的国(境)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前100 名之内,但申报学科在国际上属优势学科,需申请人另附说明。
5. 国(境)外接收单位邀请函应写明申请人基本信息、工作时间和期限、主要研究内容、给予资助金额。
6. 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7. 具有良好的英语或赴外工作国语言的听、说、读、写能力。
8. 专业领域。优先考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关系国民经济、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
9. 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10.获选人员派出时间计入博士后在站时间,其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在国内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博士后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最长不超过6年。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评审并公布资助结果。
五、申请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请人于2022年2月10日至4月13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派出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它疑问,请联系人力资源部。
联 系 人:陈红霞、夏雪萍
联系电话:027-67886385、67884879
电子邮箱:bhb@cug.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2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