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2发布者:白振洋浏览次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的意见》(鄂政办发〔201947号),湖北省近期启动实施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我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应为学校在职人员且已期满出站获得中国博士后证书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11日以后出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高尚,有良好的创新能力、专业精神和科学精神。

3. 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主动服务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或前沿领域、重点产业发展,从事科学研究的学术技术(创新团队)带头人,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性基础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并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和重要研究成果;或在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卡脖子技术攻关中取得重大创新性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工程技术应用中作出突出性贡献。

3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具有较大影响和显著的社会效益;或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并取得重大成果。

4领衔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工程化或产业技术创新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已入选2020年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在资助期内的不再申报。

、支持措施及管理规定

1. 湖北省向入选人员每人每年发放10万元人才津贴,连续资助3年。

2. 入选人员获得资助后未满三年离鄂或主动放弃资助资格的,学校将及时退回剩余资助经费。

3. 学校将在跟踪培养期结束后向省博管办提交人才培养、使用的情况报告。

4.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为入选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充分发挥人选在引领创新、服务发展、培养人才中的带头作用。

、遴选数量

各教学科研单位限报1

、材料报送

1.推荐报告。各教学科研单位需围绕组织选拔推荐工作的基本情况推荐人选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推荐理由、人选在本专业技术领域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等提出明确推荐意见。

2.申报书及汇总表需提交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申报表》(一式3份;见附件1)、《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

3.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需包括以下内容(请将所有附件材料合并为 1 PDF格式文档,按下列材料顺序整理,以姓名-附件命名)

3.1中国博士后证书;

3.2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3.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

1)代表申报人最高学术水平的期刊或国际会议论文首页,专著提供版权页;

2)科研奖励证书复印件;

3)承担的科研项目(提供反映项目(课题)名称、来源、经费和本人角色的任务书或合同的关键页);

4)国际科研组织、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及重要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证明材料;

5)成果开发、转化和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于202156日前将推荐报告、申报书及汇总表、附件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电子版以单位”-“姓名”-“申报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命名发送至rcb@cug.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引进与发展科白振洋

联系电话:027-67883720

邮箱:rcb@cug.edu.cn

附件:

1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申报表

2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