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4发布者:夏雪萍浏览次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有关精神,现组织我校2021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21计划选派52人,资助经费为每30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保险及往返旅费。

二、申报条件

1.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质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 申请人应为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可先进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合作导师和进站单位同意。在职人员还须获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3. 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 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 能全职在港工作2年。

6. 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7. 此前未获得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1. 个人申请

2. 学校审核推荐

3. 中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基金会组织第一轮评审并确定候选人(不超过104名)。申请人可于5月下旬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

4. 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轮专家评审,最终确定资助人选(不超过5 2名)。

5.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公布获选结果。

四、申请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请人于202121413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香江学者计划进行申报(项目岗位在申报系统中列出),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它疑问,请联系我们。

人: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博士后管理科  夏雪萍

联系电话:027-67884879

电子邮箱:rcb@cug.edu.cn




                                        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