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8发布者:夏雪萍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有关精神,现将学校申报2020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外(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2.派出人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时间不少于12个月,在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不少于6个月,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2020年拟资助120人。

二、项目待遇

依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的博士后,相关待遇如下。

1.学校待遇:在站2年享受学校讲师水平薪酬待遇,配套缴纳公积金、五险一金等。

2.国家资助:资助经费入选者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在外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及往返差旅费用等。

3.博士后出国期间按学校有关规定管理。

三、申报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20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其中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合作导师和进站单位同意并形成书面意见。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3.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 名的高校(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UniversityRanking、QS 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 为参考)、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如拟接收的国(境)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前100 名之内,但申报学科在国际上属优势学科,需申请人另附说明。

4.国(境)外接收单位须给予一定资助,承诺给予对等以上资助的优先入选。

5.申请本项目前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6.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7.专业领域。优先考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国家哲学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个人申请、提交材料后,学校进行审核,上报至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全国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布资助结果。

五、申请材料

1.网上申请材料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开放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至3月15日),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请表》,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纸质申请材料

(1)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4)国外机构正式邀请信。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基本信息(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等);科研工作起止时间、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外(对)方合作导师签名(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是否承诺支付博士后期间的资助经费和资助金数额。

(5)《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按照(1)—(5)顺序排放,不装订。

六、时间要求

学校接受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纸质材料前,必须确认网上申报的信息已提交。申报过程中如有其它疑问,请联系我们。

联 系 人: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博士后管理科 夏雪萍

联系电话:027-67884879

电子邮箱:rcb@cug.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邮编:430074

 

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