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为表彰在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博士后和优秀留学回国人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鄂人社[2019]6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在全省企事业单位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中评选。其中,湖北省优秀博士后需具备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湖北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需有海外学习或科研工作经历。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单位领导,不纳入推荐范围。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则上不纳入推荐范围。
(二)推荐名额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最多可分别推荐1名“湖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湖北省优秀博士后”和“湖北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共3名。同一人选不得交叉申报。
二、评选条件
申报人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勇于创新创业,矢志爱国奉献,积极弘扬“追求真理、勇攀髙峰”的科学精神,学术严谨,作风正派。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向推动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倾斜,具体选拔条件如下:
(一)湖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在国家和湖北省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性成果,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在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在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技术革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为湖北省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湖北省科研、生产一线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其成果获省部级一等奖以上,或已入选国家或省级重大人才项目的专业技术领军人才。
(二) 湖北省优秀博士后
1.在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工程应用及技术开发中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在技术开发项目中,积极推进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在社会科学领域专业水平拔尖,学术造诣高深,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2.已成为某一学科领域新的学术带头人或开辟了新的学科领域,其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对学科建设和发展以及人才培养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 湖北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1.创新人才。具有海外高校博士学位或在国内髙校取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具有国内外一流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水平。
2.创业人才。在海外取得学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成果国内先进,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实现产业化生产;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主要股东。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相应申请表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报送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2.单位评选与推荐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组织评审对认真审核申报人的申报材料,严把思想政治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无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问题,综合把关确认推荐人选并将评议意见和推荐人相关材料报送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3.学校评审
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召开学校评审对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湖北省人选。
4.校内公示
学校对拟推荐湖北省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5.学校审定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推荐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奖励办法
省政府对评选出的“湖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湖北省优秀博士后”、“湖北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一次性物质奖励。
五、材料报送
1.推荐报告。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需提交组织选拔推荐工作的基本情况、人选推荐理由、被推荐人选在本专业技术领域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等情况,一式两份。
2.推荐表。候选人按推荐类别分别填报《湖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见附件1)、《湖北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表》(见附件2)、《湖北省优秀博士后推荐表》(见附件3)各一式10份;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一式1份,先进事迹要有代表性,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要点,篇幅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以A4纸打印,左侧装订。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候选人情况填写一览表(见附件4-6)一式1份,以A4纸打印。
推荐表、汇总表和事迹材料报送时附电子版。
3.证明材料。申报人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和目录,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1)申报人近五年发表的有代表性论文(论著);(2)各种奖励证书;(3)获得各类科技、人才、产业等计划支持证明;(4)公示结果无异议证明;(5)其他材料。推荐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学历认证书。推荐的“优秀博士后”还需提供进站证明或博士后证书。
以上材料需经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审核,确定无误后盖章。申报材料由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统一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两类材料应内容一致。请各单位将电子版本材料发送至邮箱rcb@cug.edu.cn。纸质材料按要求整理后,报送至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地点如下。
南望山校区:东区教学综合楼B座1515室
未来城校区:教学服务中心8号窗口
联系人:白振洋
联系电话:027-67886341
附件:
1. 湖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
2. 湖北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表
3. 湖北省优秀博士后推荐表
4. 湖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5. 湖北省优秀博士后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6. 湖北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人选一览表
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