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6发布者:rcb4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有关精神,现组织我校2019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9年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导师及岗位信息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 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 能全职在港工作2年;

6. 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7.此前未获得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8.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中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确定120 名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60 名资助人选,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获选结果。

四、申请材料

1.网上申请材料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开放时间为20191月底至320),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香江学者计划申请表》,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纸质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4)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五、时间要求

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接受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315日下午5点前,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纸质材料前,必须确认网上申报的信息已提交。

博士后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其它疑问,请随时与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夏雪萍

联系电话:027-67884879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

邮编:430074

 

 导师及岗位信息.xlsx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