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6发布者:rcb4浏览次数:

各有单位:

根据《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校2019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 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资助每人每年20 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 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2019 年度计划资助300 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 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 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 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 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 为参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 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4.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 个月。

5.博士学位在读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6.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7.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设站单位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布资助结果。

四、申请材料

1.网上申请材料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纸质申请材料

1)申请表(中英文版见附件)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4)《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五、时间要求

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接受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311日下午5点前,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纸质材料前,必须确认网上申报的信息已提交。

博士后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其它疑问,请随时与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夏雪萍

联系电话:027-67884879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

邮编:430074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