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8发布者:夏雪萍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20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2.项目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2020年度计划资助40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 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 为参考)。其中,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30名高校(具体大学名单见附件1)的申请者,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方式,名额为100人(其中留学回国人员50人、外籍人员50人),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

(3)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

4.能够保证在华(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5.博士学位在读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6.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7.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9.符合上述条件,在国家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3月15日、2020年9月15日)前,进站时间未满6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本项目。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设站单位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布资助结果(符合直接资助者除外)。

四、申请材料

1.网上申请材料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中英文版见附件2)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纸质申请材料

(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4)《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各一式一份,按照(1)—(4)顺序排放,不装订。

五、时间要求

1.网上申请材料提交时间

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1月15 日-9 月15 日,在此期间,申请者可登录网站提交申请。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学校接受纸质申请材料时间节点为:第一批次2020年3月11日截止;第二批次2020年9月11日截止。提交纸质材料前,必须确认网上申报的信息已提交。

对符合“直接资助”条件申请者,学校在2020年1月15日至9月11日期间,可随时接受申请材料。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它疑问,请联系我们。

联 系 人: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博士后管理科 夏雪萍

联系电话:027-67884879

电子邮箱:rcb@cug.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邮编:430074

 

附件:       1.【引进项目】前30大学名单.xlsx          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docx

      

 

 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