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 年度武汉黄鹤英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5发布者:人才办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完善人才工作体系推动武汉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19〕2 号)及相关文件的部署要求,现就2019 年度“武汉黄鹤英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类别

分“武汉黄鹤英才(战略科技人才)”“武汉黄鹤英才(产业领军人才)”“武汉黄鹤英才(优秀青年人才)”3 个类别,推荐申报的对象条件、申报程序详见各类别申报指引。根据申报指南,我校只能申报“武汉黄鹤英才(优秀青年人才)”。

二、推荐申报方式

申报人或举荐单位登录“武汉人才服务网”(http://www.whzc.gov.cn),在相应窗口注册后,按照申报内容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

申报时间自2019 年7 月20日至2019 年8 月31 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武汉黄鹤英才(优秀青年人才)申报指引

(一)对象条件

主要面向特别优秀的留汉创业就业大学毕业生,要求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大发展潜力、有真才实学、堪当重任,年龄在35 周岁以下(1984 年7 月1 日以后出生),已在武汉落户,在武汉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全职工作,并已连续缴纳6 个月以上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计划遴选500 名。

1、海内外知名高校的博士毕业生。主要指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不限学科;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限一流学科)和权威榜单发布的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 名大学的博士毕业生(四大榜单(ARWU)、QS(Quacquarelli Symonds)、THE(Times Higher Education)、(U.S. News),入选其中任一榜单即可)。优先支持在企业工作,所学专业和从事岗位与武汉重点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优秀青年人才。2018 年1 月1 日后首次在武汉创业或就业。计划遴选300 名。

2、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优秀毕业生。主要包括“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和省级优秀毕业生等相当层次荣誉。优先支持在武汉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2018 年1 月1 日后首次在武汉创业或就业。计划遴选30 名。

3、近3 年入选过全球、全国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榜等重要青年人才榜单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重要青年人才榜单包括但不限于:MIT TR35全球青年科技人才榜单、MIT TR35中国区青年科技人才榜单等)。优先支持研究领域或创新项目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优秀青年人才。2018 年1 月1 日后首次在武汉创业或就业。计划遴选30 名。

4、近3 年在武汉市或省部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赛事活动中获得大奖的优秀创业人才(包括但不限于:黄鹤杯2018中国光谷3551国际创业大赛(武汉市招才局、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主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科技部等举办);“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工信部举办);“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人社部等举办)等)。大奖主要指“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申报人所获奖金不低于10万元;获奖项目属于团队的,仅受理其中1 人申报,且申报人需取得获奖团队其他成员认可。获奖项目2018 年1 月1 日后已经在汉落地。计划遴选20 名。

5、以创始人、合伙人身份在汉注册成立民营科技企业,所创企业估值达到一定规模,且已获得创业投资机构A 轮及以上融资的优秀创业人才。具有较强的创业素质和创业能力,得到相关在汉创业投资机构认可并举荐。创业企业2018 年1 月1 日后在汉注册。计划遴选20 名。

6、武汉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以及重点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单位的核心技术骨干。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取得较高水平的科技创新成果,得到所在单位认可并举荐。薪酬水平位于用人单位和行业同类岗位前列。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武汉创业或就业。计划遴选100名。

符合以上多项对象条件的,以其中一项为准。

(二)申报材料

申报为全程网上申报,申报过程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评选完成后,导出并提交A4幅面申报书,签字盖章后存档。

1、《武汉黄鹤英才(优秀青年人才)申报书》;

2、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主要学术成就、创新成果、主要荣誉、工作业绩、薪酬水平等证明材料;

3、留汉就业的,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等材料;留汉创业的,需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及本人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股东的证明材料,融资相关证明材料;

4、至申报之日,在汉连续缴纳6 个月以上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

5、与申报事项直接相关的其他材料。

(三)有关事项

1、申报人、举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入选资格和今后3年的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不受理以下人员申报: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含引进生、选调生),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含选聘生);前期已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项目的人员;承担有武汉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类工程项目、且无正当理由项目逾期未通过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未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

四、政策支持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入选名单,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一)储备培养。

授予“武汉黄鹤英才(优秀青年人才)”荣誉称号,纳入市、区优秀青年人才储备库进行跟踪培养,列为各级党委联系服务青年人才的重点对象

(二)专项资助。

给予入选的留汉创业就业的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毕业生每人6万元资助,分3年拨付;给予入选的优秀毕业生每人一次性2万元资助;给予入选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用人单位举荐的核心技术骨干每人10-20万元资助

(三)平台支持。

支持入选人才领衔或深度参与国家、省市级重大计划项目,开展科研攻关,牵头组建各类科研学术机构、产业协会联盟等组织

五、报送程序

(一)组织申报

按照2019年武汉黄鹤英才申报工作通知(本通知)和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行网上申报。

(二)资格审查

核查在本单位工作的申报人的申报资料,审核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证明材料是否充分,确认人才在岗情况、融资到位情况、企业经营情况等。

(三)推荐报告

对本单位申报人按照“有较大发展潜力”“有真才实学”“堪当重任”要求,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学术成就、创新成果、主要荣誉、工作业绩、创业企业融资及经营发展情况,以及举荐单位行业排名、创新水平、综合科研实力以及对经济与重点产业发展的贡献等情况,形成推荐报告由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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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王海锋

联系电话:027-6788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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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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